1 在火災危險場所內,可采用非鎧裝電纜、鋼管布線明敷。在H-1或H-3級場所,電壓為500伏以下的線路,可采用不延燃性護套的絕緣導線、硬塑料管布線明敷;當遠離可燃物質時,可采用絕緣導線在針式或鼓形瓷絕緣子上敷設,但不應在下列各處敷設:
一、沿未抹灰的木質吊頂或木質墻壁等處;
二、木質悶頂內;
三、可燃液體管道棧橋上。
2在火災危險場所內,電力、照明線路的絕緣導線和電纜的額定電壓不應低于網(wǎng)絡的額定電壓,且不低于500伏。
3條 在火災危險場所內,當采用鋁芯絕緣導線和電纜時,應有可靠的連接和封端。
4條 在H-1或H-2級場所內,電動起重饑不應采用滑觸線供電;在H-3級場所內,電動起重機可采用滑觸線供電,但在滑觸線下方不應堆置可燃物質。移動式或攜帶式電氣設備的線路,應采用移動電纜或橡套軟線。
5 在火災危險場所內,當須采用裸鋁、裸銅母線時,應符合下列要求:
一、不需拆卸檢修的母線連接處,應采用熔焊和釬焊;
二、螺栓連接(例如母線與電氣設備的連接)應可靠,并應防止自動松脫;
三、在H-1和H-3級場所內,母線宜裝設保護罩。如采用金屬網(wǎng)保護罩,其孔眼直徑不應大于12毫米;在H-2級場所內母線應有防塵外罩;
四、當露天安裝時,應有防雨、雪措施。
6條 架空線路跨越或接近火災危險場所時,應符合以下要求:
10千伏及以下架空線路嚴禁跨越爆炸危險場所。當架空線路與爆炸危險場所接近時,在一般情況下,架空線路與爆炸危險場所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桿塔高度的1.5倍;在特殊情況下,采取有效措施,可適當減小距離。